亩,女子减半,授十亩,家有耕牛者,每头壮牛可折抵五亩田额,但需严格查验,防止虚报。”
“此标准,江南地狭人稠之处或可稍减,北疆、西域地广人稀处或可稍增,由各省巡抚据实情微调,报总摄厅核准。”
“其二,土地来源,首要为‘官田’,包括前明遗留皇庄、卫所屯田、学田、祠田等,其次为‘抄没田’,包括叛逆、罪官、不法豪绅被抄没之家产,最后为‘限外田’:规定每户拥有田产之上限,暂定为民户每丁不得超过五十亩,军功勋贵、官员按品级另有较高限额,具体另议。”
“凡超出限额部分,由官府作价收买,或责令其自行出售予无地少地之民,所得银钱,三成归还原主,七成充作地方均田及水利公帑。”
“拒不配合、隐匿田产者,其超额部分无偿没收,并视情节罚没家产!”
“其三,执行机构,各府、州、县,设立‘均田司’,专司此事,司内人员,由当地主官总责,抽调干练文吏、驻军军吏,并必须纳入本地百姓三至五人,共同组成,清丈、登记、评议、分配,均需三方人员在场,互相监督。”
“其四,防弊之法,所有清丈之田亩数目、等第,所有应分田户之姓名、丁口、应得田亩数,以及最终分配之结果,均需在城乡通衢、集市、村口,以大白话书写,张榜公示至少一月,准许并鼓励百姓检举揭发,凡举报田亩不实、分配不公、胥吏索贿,经查属实者,赏银十两至百两不等,并优先分给好田。”
“其五,推行步骤,首批,选河南、山东两省全面推行,此二地历经战乱,人口锐减,无主田多,且地处中原,影响巨大,由阎狼坐镇开封,赵渀坐镇济南,总督军政,为均田司撑腰。”
“抽调精锐黑袍军小队,分驻各府县,专司弹压可能之骚乱,查处抗法豪强,同时,从已试点之福州、宁波、武昌、南昌等地,抽调有经验之吏员,分赴两地指导。”
“细则即出,当明发天下。”
阎赴最后道,眼中寒光一闪。
“告诉那些还抱着土地不放、想耍花样的人,首批地,我要在明年春耕前,见到大部分无地少地之民,手中有田契!”
政令飞速下发。
河南归德府。
一个名叫小王庄的村子,在去年平定土寇之乱后,刚刚恢复了些许生气。
村子不大,百来户人家,大多佃种着城外周举人家的田地,或是开垦些贫瘠的河滩地。
这日晌午,村里那棵